10月31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记者透露,10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聚焦住房保障,涉及现有住房政策的方方面面,住建部开始寻求突破口,考虑提速“公租房并轨”(即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逐步削减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并终取消经济适用住房。
“三房合一”获得认可
10月30日,中央政治局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住房保障相关问题时提出,“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此次公租房和廉租房被“点名”,而经济适用房未被提及,可能在传递未来调整保障房结构的信号。
保障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其中,经济适用房存在诸多弊端,因而饱受诟病。例如,经济适用房申购过程太容易弄虚作假,并不能真正帮助低收入群体;政府权力干预房源分配,从而滋生腐败;扰乱社会房价体系,降低全社会福利等。一些地方政府已经试行“并轨”,取消经济适用房供应。河南郑州试行“三房合一”,不再销售经济适用房,改为向应保群体出租;山东烟台也进行了三房“并轨”试点。
对于上述两地“大并轨”思路,包括现任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内的高层领导均表示认可。姜伟新还表示,地方试点符合中央政策;经济适用房是否取消,各地可从实际情况出发作出决定。
公租房廉租房将并轨
目前,住建部开始考虑推行“公租房并轨”,但尚未与地方政府沟通。该部相关司室已经开始汇总“公租房并轨”试点城市的情况,有望在年底召开的全国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提出“提速并轨”要求。“公租房并轨”,是指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通过财政发放房租补贴的方式,为“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目前,上海、合肥、石家庄等城市已开始此项试点,北京开始筹备此项试点。“在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指标分配中,经济适用房的比例会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会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主体。”某地方住建厅一位官员向记者分析。
企业帮政府分摊负担
一名原住建部官员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在体制设计之初,分为租赁型和购置型两种,以租为主。但为了应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国家刺激住房消费,使“购置型”成为主流。如果购置型经济适用房退场,公租房、廉租房又不能对外销售,那么,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将会增加。
为此,住建部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制定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相关政策。
保障房准入将“降门槛”
记者了解到,住建部正在考虑通过“地方政府降低住房保障收入门槛”“调整住房保障户籍制约政策”等手段,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目前,天津市已经确定调整限价房的家庭年收入准入门槛,由原3万元以下,改为4.5万元以下。其他省会级城市也将陆续调整门槛,近期将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