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以来,洪湖市组织专班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两清”专项活动,以确保地税依法治税。
为了确保地方各税种的清理、土地增值税的清结,洪湖市组织开展洪湖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两清”专项活动,对2005年元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土地转让项目进行清理,清理对象涉及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等14个税(费)种。为了确保“两清”活动的顺利开展,由市地税局成立“两清”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两清”内容,规定了“两清”时间。“两清”工作开始后,对重点户一个星期查一户,高效开展工作,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两清”工作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