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号,洪湖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重点整改部门整改情况报告及督导组调查报告。
会议还对重点整改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测评。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副主任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胡柏如及市政府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截止2012年10月底,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和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设计具体事项48个,金额6亿4028.17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8%。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移交市政府承办的市人大代表议案、代表建议共66件,其中代表议案1件,代表建议65件。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的监督下,经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议案办理基本达到预期目标。6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完毕,见面率达到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98%。
会议还听取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重点整改部门整改情况报告、督导组调查报告,并对重点整改部门整改情况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测评。
洪湖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