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开学季已不远
家里是否有新入学的中小学生
到底能上哪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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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城区义教学段秋季招生和
学生异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各幼儿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北省义务教育的九项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中小学办学行为,打击教师违规家养及社会机构无序托管,有效遏制城区部分学校班额过大和中小学生择校就读的问题,根据城区小学布局调整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城区义教学段秋季招生和学生异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招生
(一)入学条件
1、凡有城区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下简称“适龄儿童”)均可在其户口所在区域内的小学就读。
2、没有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新堤城区房产证(或有2018年5月31日前的购房合同原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其房产所属区域内小学就读。
3、既没有城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但其父母2018年5月31日前已在新堤城区务工或经商,并持有务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营业执照(含历史档案证明)、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其随迁适龄儿童可在父母务工或经商区域内相对就近小学入学。
(二)区域划分
实验小学招生范围:玉沙路以南、人民路(含人民路)以北、宏伟南路以西、爱国路以北、沿河西路以西。
第一小学招生范围:沿河东路(含沿河东路)以东、二桥至“嘉速度”以南、长渠路以南、茅江大道(长渠路东端路口至江堤)以西。
第二小学招生范围:人民路(不含人民路)以南、宏伟南路以东、爱国路以南、沿河西路以西。
双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沿河东路(含沿河东路)以东、二桥至“嘉速度”以北、长渠路以北、茅江大道(全段)以东。
柏枝小学招生范围:玉沙路(不含玉沙路)以北、沿河西路以西。
(三)招生办法
1.由城区各幼儿园负责收集所属学前班幼儿的户籍及房产等资料,摸清所有城区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并登记造册。
2.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牵头联合实验小学和新堤中心学校及其所辖小学做好所有城区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并按其真实的信息在各校的招生计划内划分录取学校。
3.8月22-23日由城区各幼儿园将《入学通知书》发给本园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其家长(监护人)在8月26至28日带齐《入学通知书》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凭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卫生防疫部门开具)等资料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4.凡报名登记注册的新生必须于8月31日到校进班领取课本并接受新生入学培训。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条件
1.凡有城区户口并在城区小学六年级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直接划入所属区域初中就读。
2.没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小学六年级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新堤城区房产证(或有2018年5月31日前的购房合同原件)的,划入其房产所属区域内初中就读。
3.既没有城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但在城区小学六年级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2018年5月31日前已在新堤城区务工或经商,并持有务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营业执照(含历史档案证明)、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可划入其父母务工或经商区域内相对就近初中就读。
4.上述入学条件均不符合,但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分配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如不服从分配,则回原籍就读初中。
(二)招生区域
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乌林大道以北、复兴路以南、爱国路至沿河西路(含沿河西路)以北。
第七中学招生范围:沿河东路(含沿河东路)以东、二桥至“嘉速度”以南、长渠路以南、茅江大道(长渠路东端路口至江堤)以西。
双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沿河东路(含沿河东路)以东、二桥至“嘉速度”以北、长渠路以北、茅江大道(全段)以东。
(三)招生办法
1.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按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实施划片招生。
2.实验中学的招生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实验中学组成招生资格审查组,对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招生对象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填写录取通知书,8月25日由城区小学下发到各小学毕业生,8月30日至31日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实验中学报名注册。
3.第七中学和双语实验学校由新堤办事处中心学校组织对两校招生区域内小学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录取对象并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30日至31日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三、严格学生异动管理
1.城区内义教学段的在籍学生,小学有要求全寄宿的可转入实验小学在园林中学的寄宿部,初中可转入市七中,由转入学校负责登记;转入实验小学的由基教科审定后通知入学,转入市七中的由新堤中心学校审定后通知入学。城区其他学校间不得互转。
2.凡有城区户口或其家长(监护人)有城区房产(2018年5月31日前购买),此前在市外(城区外)学校就读,现要求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必须出具由转出学校盖章(市内城区外的必须由所就读的中心学校审查上述相关资料并盖章同意转出)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打印的学籍信息表及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初审后收齐相关资料原件,并登记造册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核审批后,方能办理转学手续、进入指定的学校就读。
3.凡进城区务工、经商的子女要求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必须出具2018年5月31日前、其父母在新堤城区务工的单位聘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含历史档案证明)等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初审后收齐相关资料原件,并登记造册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核审批,方能办理转学手续、进入指定的学校就读。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城区各小学和初中的新生招生均严格实行通知入学制度,凡没有正式通知书的儿童不得进入城区小学就读,没有正式通知书的小学毕业生不得进入城区初中就读。凡有通知书的学生必须到指定的录取学校就读,不允许择校,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二)城区各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实行计划管理,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收新生,更不得超计划招收不符合条件的新生。
(三)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督办,城区其他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由新堤中心学校负责落实。各初中、小学校长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四)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城区各初中及小学要广泛宣传招生的有关政策,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要面对面做好学生家长的政策解释工作,不得敷衍推诿,要确保社会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洪湖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