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情况及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副主任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参加会议;副市长付勇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洪湖市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近三年来,洪湖市申报的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涉及20个乡镇,239个自然村,累计投入资金1亿6844万元,受益人口达到34.38万人。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通过了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为尽快适应洪湖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凸显洪湖地域特色,创建湖北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进行新一轮城市规划编制非常必要,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和修编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规划,确保与总体规划的有机衔接。